【劳动纠纷】关于我的情况,如何才能得到合法的补偿? 2012年3月至今我在连云港一家公司上班,但是我每月的工资是济南房地产公司发的。我也跟公司提过,但两家公司均未和我订立劳动合同,公司也没给我交任何保险,除了4500元/月的工资、每天20元钱的生活补助费和过节费。其他什么都没有。
1、现在我想主动提出辞职换一家单位,能不能得到经济补偿?
2、应该如何按程序走才能得到经济补偿?我现在很想变被动为主动,在获得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尽快离开这家公司。请高手指点,只要你有足够的能力,我可以委托你进行劳动仲裁或起诉。
1、现在我想主动提出辞职换一家单位,能不能得到经济补偿?
2、应该如何按程序走才能得到经济补偿?我现在很想变被动为主动,在获得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尽快离开这家公司。请高手指点,只要你有足够的能力,我可以委托你进行劳动仲裁或起诉。
2015-07-06 14:33 780283……(山东-济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7-06 14:47
可以。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除此之外,你工作的时间为3年4个月,可以申请相当于3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程序: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提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除此之外,你工作的时间为3年4个月,可以申请相当于3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程序: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