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寻衅滋事取保候审 事情是在2014年8月24号,我那时还未成年,因寻衅滋事打架被取保候审。我是在校生又未满16周岁,打架双方人数大概有15人左右,取保候审后押金交20000人民币,因为双方人数只有我和我同学未满16周岁我是1998年9月14号的,所以派出所警官给我签了终止调查协议书并退回了押金,我另外一个未满16周岁的同学当时没有交押金。可是到2015年6月24号说上面判刑要判我5天。我那个未满16周岁的同学却不要判。当时我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班主任急急忙忙的叫我就去了,我也没打电话问过我家长,就傻傻的把字给签了,我还记得是什么处罚书。现在我电脑里面有了一个档案怎么办。为什么我的未满16周岁同学不要签,而且派出所的警官是来学校找我们的,我们监护人都不在。求律师解答!谢谢
2015-07-05 22:09 董展鹏(浙江-温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