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证纠纷 两位年过七旬的老人有五个子女,四间房,77年建造属于自建,产权证是老太太于某的名字,二儿子在两位老人不知情的情况下92年偷办了两间房的土地使用证,现在向法院起诉老人协助办理两间房产权过户请求,法院依照前两次判决为证据予以支持同意,但前两次的判决书与事实严重不符。请问省级最高人民法院能受理吗。
2011-04-05 16:38 119780……(辽宁-丹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07 01:12
应该申诉。判决确实错误应该能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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