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单位房一套,子女6人:大女儿,二儿子,小儿子,现将房产分配如下:大女儿四分之一
我姥爷不在多年,家一直未分。姥爷四个子女,大女儿,二儿子(已故),三女儿,小儿子
房产因当初单位发房贴购买,产证上写我,女儿,父母姓名,现在己无法共同居住
父母背着儿子把房产给女儿,去公证时需要儿子一同去吗?
父母已故,现在拆迁房的房主是儿子和儿媳,请问如果女儿想要一半房产
父母双亡留下两个已婚女儿和一未婚儿子。财产、死亡赔偿金、以及房产是怎么分配的
房产写上儿子的名字,父母有权分给其它子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