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凭合同中随行就市法律怎样解释 我租了一个门市合同3年,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就‘’随行就市‘’各持一词。没有达成共识。我签的房屋位置是3号楼,但今年又起了一个4号楼,4号楼价比较高,所以租金也比3号楼普遍高2万,但我们3号楼今年都涨了2000元,可我的房东非给我涨2万。我租的位置是3号楼,‘’随行就市‘’也应该随3号楼啊。他跟别的楼比合理吗?我不同意涨2万,我就随3号楼涨的价格,他就要终止我们的合同。我想知道‘随行就市’是随签合同楼的位置还是任何位置都可以。又什么法律依据,还有就是,我不同意他就终止合同,他算违约吗,要是我应得到哪些赔偿?谢谢
2011-04-04 12:30 QWq6842(河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4-09 16:06
随行就市,在实际操作时,应当是比照同地区、同性质的其他房屋租金,3号楼应当以3号楼的租金为准。你可以用诉讼方式要求按3号楼租金标准继续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