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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学前教育机构上课,一个孩子推桌子把另一个孩子胳膊砸骨折了
您好,请问学前教育机构上课,一个孩子推桌子把另一个孩子胳膊砸骨折了 您好,请问学前教育机构上课,一个孩子推桌子把另一个孩子胳膊砸骨折了,责任分配是什么呢?
老师付什么样的责任呢?谢谢!
2015-07-04 00:29 ask201……(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5-07-04 05:00
对方家长付赔偿责任,学校付过错责任。
2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7-04 10:10
可以要求其家长赔偿,并要求学校承担过错责任
3 李建成律师  2015-07-04 12:01
你好,对方孩子家长需要赔偿,学校如果没有尽到监管义务,也需要赔偿的
4 徐卫东律师  2015-07-04 13:34
你好,对方家长和学校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5 赵剑律师  2015-07-04 15:31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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