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社保和加班费的问题 您好,我单位的每月出勤为上月26-本月25日,我于6.15提交的离职申请,7.15离职,请问这月单位是否应该给我上社保,还有我们单位规定如有加斑是可以轮休的,但是由于我离职,单位不让我轮休,说是给我算加班费补偿给我,加班费按工资的1.5倍,但是我不仅有周末加班,还有法定节日加班,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合理么?另我们离职时会要求我们按1.5倍的加班费这种算法认可签字,这样做合理么?谢谢
2015-07-03 13:57 nieyuh……(北京-怀柔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5-07-03 14:00
你好,不合法,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徐卫东律师 2015-07-03 14:00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3 宋超律师 2015-07-03 14:02
你好,可以先去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4 赵剑律师 2015-07-03 14:28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 孙新律师 2015-07-03 14:38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6 怀向阳律师 2015-07-03 15:45
你好,无法协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7 孙新律师 2015-07-03 17:29
没有交社保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或者以现金补偿。加班没有支付加班费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协商不成,建议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8 孙新律师 2015-07-04 11:01
不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具体帮助,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