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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丈夫死于意外车祸,婆婆也相续去世,家里有公公,离婚的妹妹
你好,律师,我丈夫死于意外车祸,婆婆也相续去世,家里有公公,离婚的妹妹 你好,律师,我丈夫死于意外车祸,婆婆也相续去世,家里有公公,离婚的妹妹,我有两个儿子,一个六岁一个一岁半。请问离婚的妹妹有权分赔偿金吗?公公把两孩子的抚养费不肯给我,公公爱吃喝嫖赌,我担心他不肯把钱拿来抚养他孙子,而我又无力抚养,我该怎么办?
2015-07-03 09:33 ask201……(浙江-绍兴)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5-07-03 14:24
妹妹继承婆婆的遗产份额。你这样吧。可以考虑委托我处理。起诉你公公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5-07-03 09:40
有权分。
3 刘丰律师  2015-07-03 09:43
你好,这笔赔偿金你和两个孩子还有公公有继承权,妹妹没有继承权。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将应分给你和孩子的份额要回来。
4 任德修律师  2015-07-03 09:47
妹妹没有权利分,你可以起诉公公,要求返还给你,因为你是两个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5 110网律师  2015-07-03 10:05
你作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可以起诉对方将子女的抚养费交付给你。

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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