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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于朋友借钱不还,起诉至法院执行了当事人的工资,半年取一次
你好!由于朋友借钱不还,起诉至法院执行了当事人的工资,半年取一次 你好!由于朋友借钱不还,起诉至法院执行了当事人的工资,半年取一次。由于法院执行人员的疏忽,使当事人在自动解冻那天提取了全部现金,直到现在一年了,法院也没给我任何回复,这种情况法院工作人员和当事人都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2015-07-03 02:57 ask201……(河南-安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海军律师  2015-07-03 09:45
这个问题还真不能完全赖法院,你们自己也有责任的,按照法律规定,保全期限到期前应当向法院申请再次保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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