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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份出了一个交通事故,对方闯红灯,我正常行驶,对方有人员受伤
五月份出了一个交通事故,对方闯红灯,我正常行驶,对方有人员受伤 五月份出了一个交通事故,对方闯红灯,我正常行驶,对方有人员受伤。后来我们之间有一个和解协议,对方给我修车,走我保险,人生意外险,归对方。车险2000归我。现在对方起诉我,让我赔修车钱误工费住院费等等。我有跟交警的通话记录。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2015-07-02 12:16 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5-07-02 13:08
您好,报警,由交警划分责任大小,根据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赔偿即可,一、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二、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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