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帮我朋友去银行贷款,借贷款名字是我,贷出来的款我一分都没拿 你好律师!我帮我朋友去银行贷款,借贷款名字是我,贷出来的款我一分都没拿,我朋友全拿了,我朋友给我写了借据,并在借据上写明是拿我“身份证和结婚证等证件去银行贷款,一但有任何问题都与向银行借贷人无关。”现在银行贷款已到期,银行告知我只还了一个季度的利息,要我还贷,我朋友又还不了,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2015-07-01 22:49 ask201……(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5-07-01 22:51
你好,你需要还,之后追偿
2 谷友军律师 2015-07-01 22:54
你还之后向你朋友追讨
3 宋超律师 2015-07-01 23:14
你好,这是需要你还之后,追偿 的
4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7-02 07:58
需要你偿还,然后在向你朋友追偿
5 怀向阳律师 2015-07-02 09:57
你好,对于银行你有偿还义务,你偿还之后可以向你的朋友追偿
6 赵剑律师 2015-07-02 10:40
你好,你需要还,之后追偿
7 赵江涛律师 2015-07-02 10:57
你需要还,之后向你朋友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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