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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夫在2003年离婚,女儿当时两岁半,由我扶养,我前夫每年拿2000元抚养费
我与前夫在2003年离婚,女儿当时两岁半,由我扶养,我前夫每年拿2000元抚养费 我与前夫在2003年离婚,女儿当时两岁半,由我扶养,我前夫每年拿2000元抚养费,可到现在一分也没拿,他再婚后一直在外地,老家只有他父母,请问抚养费该怎样追讨
2015-07-01 17:04 ask201……(山东-潍坊)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7-01 17:07
应该追讨
2 110网律师  2015-07-01 17:34
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抚养费
3 孙新律师  2015-07-01 19:45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可以起诉索要。
4 110网律师  2015-07-02 14:52
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拒支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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