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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把房子60万卖给一个熟人,此房我当时还欠20万的银行贷款,所以我们写了一份协议,他先付我
2006年我把房子60万卖给一个熟人,此房我当时还欠20万的银行贷款,所以我们写了一份协议,他先付我 2006年我把房子60万卖给一个熟人,此房我当时还欠20万的银行贷款,所以我们写了一份协议,他先付我40万然后我把房子给他,剩下的20万由他归还给贷款,他还完贷后我负责过户给他,他给我40万后我把房子给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银行银行还贷手续,2011年我接带法院执行通知,因还贷逾期超过四年,此房将被抵债,原来他未还过一次款我找他追问时他说没钱还,房子不要了,我要把40万退给他,我该怎么办?
2015-07-01 14:57 网友(上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年07月01日 14时59分
您好对方明显存在违约行为,建议立即采取诉讼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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