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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2年2月1日与公司签合同2015年2月2日到期,公司没有让我续签合同
本人2012年2月1日与公司签合同2015年2月2日到期,公司没有让我续签合同 本人2012年2月1日与公司签合同2015年2月2日到期,公司没有让我续签合同,保险什么的一切照常从工资扣除。今年6月25日,公司要求签合同,但是我不想签了,请问:1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合同到期后的2月份至现今六月份的双倍工资?2还需要写辞职吗?3可以要求合同到期陪偿,一年一月工资吗?这样还可以领失业保险金吗?
2015-07-01 14:46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5-07-01 15:14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3月份至今的双倍工资差额;
2 110网律师  2015-07-01 14:51
1、可以要求公司支付3月份至今的双倍工资差额;
2、如果打算离职的,不要写辞职申请书,也不要签任何有关辞职申请的文件;
3、离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4、自己离职的,不能要求失业保险金;
如有需要聘请律师的,可以来电详谈
3 谈自成律师  2015-07-01 16:08
1、你可以要求2015年3月份至今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2、因为合同期满也有一个月了,你不妨这么做,公司让你签的话你就不签,然后公司会书面的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在这种情形下,公司还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样能达到离职的效果,与自己辞职不同的是让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你还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何乐而不为?并且按照我说的方式做那就是公司解雇了,你可以享受失业保险。这只是策略而变更,但是你的获利明显不同。可来电详谈
4 110网律师  2015-07-01 16:20
按照你说的情况 你目前只能要求3月份至6月份的双倍工资差额  如果你辞职的话 应该写辞职书 如果单位没有其他侵犯你的劳动权利的行为  你得不到一年一个月的补偿  你自己辞职 可能得不到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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