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要求我去掉诉讼请求的核心部分 我行政诉讼本来的诉讼请求是:判定被告**行为违法,判定被告改正错误。案件立案后搁置一年多始得开庭审理。庭审前法庭突然要求我划掉诉讼请求的后部分,否则不予审理;我只得屈从。经过庭审过程法官的表现我发现上了当:划掉后部分,就等于我的官司即使打赢了对我来说也毫无意义。庭后我立刻向法庭要求恢复原诉讼请求,法官不允许,我写了书面申请递交,法官拒收。我向法律专家请教的问题是:1、我的诉讼请求完全符合“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法定要求,怎么法官反说必须划掉后部分呢?2、法官应该在开庭前强行要求原告划掉诉讼请求的核心部分吗?3、事到如今我该怎么办?
2011-04-01 17:29 ytwuyu(山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1-04-01 18:13
我告诉你,这个世道就是这样,没有公理的,不然有那么多人挤破脑袋都要去考公务员。你就认了吧!我不是律师,我也在打官司,已进了中院,结果一样的。我很沮丧,但又能怎样呢?要不你就有水平通过网络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