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通知书的时效问题 你好!咨询下刑事拘留通知书的时效问题。
大致情况是这样的:
2008年3月份,我岳父家与当地派出所民警发生了纠纷,最终,市公安局开出了份刑事拘留通知书,因相关因素我岳父外出没别拘留,而是拘留了我的妻弟。这3年来我岳父断断续续的进行了信访,讨回了一写经济补偿。可是2011年3月份,公安局又依据2008年开出的刑事拘留通知书拘留了我岳父,请问,这份拘留书还有法律效力吗?
大致情况是这样的:
2008年3月份,我岳父家与当地派出所民警发生了纠纷,最终,市公安局开出了份刑事拘留通知书,因相关因素我岳父外出没别拘留,而是拘留了我的妻弟。这3年来我岳父断断续续的进行了信访,讨回了一写经济补偿。可是2011年3月份,公安局又依据2008年开出的刑事拘留通知书拘留了我岳父,请问,这份拘留书还有法律效力吗?
2011-04-01 17:09 dasija……(河南-平顶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01 17:41
追诉期最短的为五年,只要你岳父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实施拘留。
2 110网律师 2011-04-01 18:14
只要你岳父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实施拘留。
3 110网律师 2011-04-01 20:49
建议找律师进一步说明情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