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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50万对方拒开增值税票
交易金额50万对方拒开增值税票 1:我与某公司购买商品陆续交易金额在5万左右。原本没开发票我也没索要,只是现在涉及到用发票来证明我的货品来源。找对方对方说要票的话自己拿税点我说这些商品都是含税的为何我需要拿税点对方说不拿税点就补开不了。2我查询过对方公司属于增值税小规模一般纳税人。也打电话到当地税务局回应说举报对方偷税漏税需要90工作日,立案是否需要这么长时间?3因这事情脱了半个月之久即便给我发票现在我也没用了所以我现在就要通过法律维权想起诉该公司。这种情况对方需要承担怎样法律责任?4我有所有跟对方的交易打款证明且全部都是真实的。总结最后就是想起诉该公司让它收到法律上应有的惩罚,我的请求是否可实现?具体起诉立案流程需要多少时间?如果当地税务局工作人员对此公司有包庇我该怎样举报或者说起诉此工作人员同样这工作人员又未反了哪项法律法规
2015-06-29 23:06 qingme……(上海-徐汇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5-06-30 22:46
可起诉要求开具并赔偿或到税务机关投诉。
2 徐君伟律师  电话:13732582122  2015-07-01 06:37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您与对方是买卖业务关系,您方有证据证明双方业务往来的事实,依据税法的规定,卖方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确定数额并协助买方进行进项抵扣。但是卖方无理由拒绝的,属于偷税行为,严重我国税法发票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一)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
  (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
  (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其次,问: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对方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付款要求我们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开具专票,可以抵扣吗?如何抵扣?的问题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二、申请代开发票的范围与对象 (一)凡已办理国税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发票。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1.已办理国税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向其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率为3%,对方公司也只能抵扣3%.
    再者,对方公司明知自己能够开具发票并且有义务开具发票却不开具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事项须知: 一、检举受理的范围
    关于税务部门受理检举事项的范围是: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二、检举事项的办理
税务机关收到检举信件后,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和本市稽查业务分工,转至被检举人所在区(县)税务局和直属税务分局或直属稽查局办理。
三、检举内容的填写
1.检举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
2.检举人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检举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
四、注意事项
1.网上检举只是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的一种途径,还可以通过书信、传真等形式检举。也可直接向被检举人所在区(县)税务局和直属税务分局或直属稽查局直接举报。
通讯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邮政编码:200030
2.检举主要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准确。
3.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是单位、个人的自愿行为。

举报电话: 12366转人工服务 

  网上举报也可以同时进行的,到地方网站就可以的。情况属于的一律查处的。时间应该是90日内办结吧。
  最后,关于包庇的行为,还是需要确定的证据来举报,但存怀疑还是不建议您操作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的
3 李军律师  2015-06-30 17:28
直接去税务局要求处理。
4 110网律师  2015-06-30 20:26
你好
1、纳税人有两种,一种是小规模纳税人,一种是一般纳税人,不存在既是小规模纳税人又是一半纳税人的情况,不过对方是哪种不影响其履行开票的义务。
2、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所以,对方在收取款项的时候开具发票是对方的法定义务,对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开发票。
3、你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补开发票,虽然对于你没有了实际意义,但仍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4、出具判决书之后,你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举报,并附上判决书的复印件,税务局对于该公司的逃税避税的行为就不需再调查,应当对该公司立即作出相应的处罚。
5、根据《税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账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纳税机关机关应当按照该条标准进行处罚。
6、如果税务局工作人员对此公司有包庇,你可以向上级税务部门反映。根据《税收管理法》第八十二条 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5 徐志远律师  2015-06-30 20:46
1、你没有什么损失,对方也没有什么过错;无须承担什么责任;2、你起诉也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也没有什么起诉的理由;3、现在一般的商品交易,不开发票的比比皆是。4、建议你忘了这件是事,或者吸取经验教训,购买商品之前就约定好开发票的事宜,好好的做生意,多挣点资本,恭喜发财。
6 任玉山律师  2015-06-30 21:11
你好!
首先,发票是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接受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所提供给对方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它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次,你只是欲证明货品的来源,那么应是普通发票,增值税是一般纳税人,普通发票应当是小规模纳税人,某公司是没权利开具的,应当到地方税务局同一开具。
再者,某公司为了能不交或少交,将应当承担发票费用转嫁购买者是违法的也就是出卖商品的法定义务。
最后,根据以上分析,答复你的问题。

1、举报对方偷税漏税需要90工作日,立案是否需要这么长时间?
答;根据案源信息筛选,决定是否立案.90日可能是调查时间。
2、现在就要通过法律维权想起诉该公司。这种情况对方需要承担怎样法律责任?
答:你可以起诉公司到法院,要求履行后合同义务-开具发票。对方不仅应承担民事责任,还承担行政处罚责任。偷税,处偷税税额百分之五十以上5倍以一罚款,数额较大会追究刑事责任的。
3、税务局工作人员如果对此公司有包庇,你可以向上级税务部门反映。根据《税收管理法》82条 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希望我的解答你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或微信联系。
7 朱君秀律师  2015-07-01 09:13
答:1、不正确,有约定的,除外;2、不是;3、给你开发票;4、有可能;5、向法院起诉,最多不超过3日,会立案;6、举报。
8 张德华律师  2015-07-02 10:23
直接去税务局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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