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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罚缴分离
关于罚缴分离 请问:不知天津市是否有关于没收物资或追回赃证物管理方面的具体规定;没收物资等的变价收入是否可以由执法机关直接收取入账、再行上缴国库,还是必须交由银行等代收罚款机构收取后上交国库?
谢谢!
2011-03-31 21:24 liuqin……(天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4-01 02:58
没有具体规定。
2 朱君秀律师  2011-03-31 21:47
答:应该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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