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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孩子在学校上课,课间去厕所路上被别的孩子从背后撞倒在地,摔断两颗门牙(恒牙),学校没找到撞人的孩子,请问学校该付什么责任
2011-03-31 09:24 yxp010……(河南-商丘)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31 09:38
如果孩子为十周岁以下为推倒孩子家长承担主要责任,学校承担次要责任。  
2 贾金勇律师  2011-03-31 09:48
学校负赔偿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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