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公司收购法律咨询
如何维护自己的最大利益?
如何维护自己的最大利益? 我从去年8月进了上海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但是从去年11月开始,公司的财政状况就开始出现萎靡状况。合同规定每月5日发工资,但是到了12月底才发11月的工资,1月底发12月工资。后来工资都不能一次发完,要分两次发。在今年2月底,我见公司已经无法运营下去了,就写了一封辞职的邮件向公司老板提出辞职,他没有回复。到3月1日,老板告诉我“公司被成都的一家大公司收购了,三月份开始成都公司就开始接手我们公司了,现在你的去留不是我能决定,你可以考虑留下来,等成都那边的老板和你交涉看你是去是留。
然后我接受了他的建议,因为我离职的原因是因为公司发不起工资,既然现在有大公司接手,我也不用担心工资的问题了,所以我还是愿意继续留下来。但是和成都大老板沟通后她要求我回成都工作并且没有规定我返回的时间(有可能一直留在成都),工资也要降低1000.我觉得我不能接受这样的待遇,仍然要求之前的合同继续履行。但是成都公司就要我写辞职信。我不愿意,要求公司支付我赔偿金后才愿意结束合同。
现在的问题是:因为上海老板一直没有将我写过辞职信得事告诉成都老板。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提出了赔偿的要求(因为成都公司已经接管公司的一切,并且在办理法人的更换等工作)。在和成都公司负责人几番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我申请了仲裁。
但是这个时候上海老板突然又提到了辞职信的事情,说如果我坚持要赔偿的话,就会让成都公司知道我曾经写了辞职邮件。我最后也是仲裁失败。
我咨询部分专业人士,他们认为我可以因为上海公司因为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工资而要求赔偿。
请问各位专业意见,在整个事件的过程中我如何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我的利益?
2011-03-30 20:56 wenlix……(上海-静安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军律师  电话:18917186208  2011年03月30日 22时36分
是的,你原本可以因上海公司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提出解除,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若是因个人原因辞职的话,是没有补偿的。即便存在公司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辞职的事情,对你不利。
协商解决为妥。
2 110网律师  2011-03-30 22:30
1、没有足额支付工资,你有权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2、建议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