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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这是否能构成重伤
请问律师,这是否能构成重伤 律师你们好,2011年3月9号,因债务纠纷一案,在本市法院进行开庭审理,审理完后,在法庭门口,双方发生口角,对方2人冲过来,对我拳打脚踢,将我打倒在地,后经法院的法官努力劝解,才将2人拉开。随后,我报了110,民警赶到后,进行了了解,到了派出所做完笔录后,我到医院进行住院治疗。
  医院诊断如下 1 闭合性颅脑外伤2 右眼钝挫伤,3 右耳外伤,4 闭合性胸部外伤(1 左侧7-10肋骨骨折、2 左侧外伤性血胸)5 全身多发软组织损伤,6 全身多发皮肤裂伤。
  请问律师,1 这是否属于重伤
            2 我因该怎样维权
2011-03-30 02:50 099301……(新疆-石河子)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3-30 07:47
需要鉴定才能确定。不能协商解决,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2 孙新律师  2011-03-30 06:47
应当是不低于轻伤。
3 庞志敏律师  2011-03-30 09:55
1,委托派出所作伤情鉴定
2,根据伤情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赔偿问题)如果构成犯罪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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