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有套房已出租了一年,但合同期限为二年,现想收回自用。按合同条款中约定:
合同终止或解除有规定的若干情况,并需双方协商;违约条款中规定若提前收房
按违约,应提前三十日告知,并付违约金若干。现对方坚持等两个月后再交房,并
要收违约金。我认为我这个情况应按违约处理,付给违约金,对方第31天交房。
合同终止或解除有规定的若干情况,并需双方协商;违约条款中规定若提前收房
按违约,应提前三十日告知,并付违约金若干。现对方坚持等两个月后再交房,并
要收违约金。我认为我这个情况应按违约处理,付给违约金,对方第31天交房。
2011-03-28 22:02 lkxlkx……(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3-28 22:19
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提前30日通知,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诉讼解决
2 孙新律师 2011-03-28 22:38
按照合同违约条款执行;
不清楚之处,可带合同当面咨询。
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不清楚之处,可带合同当面咨询。
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3 谷友军律师 2011-03-28 23:05
可以根据合同条款行使解除权,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 孙新律师 2011-03-29 06:26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