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乙的行为构成伤害罪还是正当防卫?理由?依据? 甲与乙有过节,甲酒后欲与乙谈谈,打电话约乙出去,后手持菜刀敲乙家门让其出去谈谈,乙妻怕发生冲突出去与甲交谈,乙看见甲手持菜刀怕伤害其妻,拿铁棒下楼。甲见乙下楼持菜刀冲上去,乙挥舞铁棍将甲的菜刀打掉,同时将甲手指打伤(轻伤)。问乙的行为构成伤害罪还是正当防卫?理由?依据?
2011-03-28 20:35 求真tian……(黑龙江-大庆)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28 20:40
正当防卫,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是否将菜刀打掉之后就停止了。没有法条依据,符合正当防卫。
2 110网律师 2011-03-28 20:42
正当防卫,其为了自身及妻子安全才持铁棍下楼,根据刑法理论及实践看,系正当防卫无疑。
3 谷友军律师 2011-03-28 21:13
是正当防卫。
4 110网律师 2011-03-28 23:33
应属正当防卫。
5 110网律师 2011-03-29 06:32
如果甲的轻伤是打掉菜刀是形成的,那么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如果是菜刀掉地后又打的甲则不是。
6 2011-03-29 09:41
跟防卫根本就无关,就是打架斗殴,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里只给结果,想知道依据的话可以直接到我所里,与专业处理刑事案件的本律师面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