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征补办拒绝在其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上盖章,我能否行政诉讼? 2015年4月住建局征补办应我的请求给我复制了由该办保管的拆迁材料,但拒绝加盖该办的公章,我托人多次找李主任要求盖章均被拒绝。现在国土局认为上述复印件由于没有加盖保管单位“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的公章,不符合:“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的规定,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使用,我能否诉讼要求住建局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在上述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015-06-25 10:16 细小的不明白(陕西-榆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年06月25日 10时20分
可以要求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