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七月,甲乙丙丁四人投资设立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签订书面合伙协议 2010年七月,甲乙丙丁四人投资设立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伙企业事务由甲执行,对外代表企业,其他三人均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是签订大于两万欧元的销售合同应当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2012年六月,甲以合伙人企业的名义与A公司签订了一份五万欧元的销售合同,这个合同是否有效
2015-06-24 18:41 ask201……(天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宋超律师 2015-06-24 18:44
你好,如果对方不知情,你们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是有效的
2 孙新律师 2015-06-24 22:08
您好,是有效的
相关法律问题
你好,请问我现在跟朋友合伙开店,一人投资十万,没有签订合伙协议
2个回复我是即将毕业的一名学生,和一家企业签订了实习协议,要是提前离职要赔偿违约金
2个回复A和B签有书面文字合作协议的前提下,以B注册的公司与另一家企业合作
1个回复与朋友合伙投资商品房,双方签订协议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了吗?
5个回复老师你好。我是去年在一家投资公司投资。然后公司跑路了。我和公司老板签订了一个协议
1个回复三人合伙经营 签订了合伙协议 其中一条 个人在未满两年内退伙只获得投资货款或者货物
1个回复合伙人之间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如何判定为合伙?并且盈利对方不愿对半分,怎么办?怎么分
1个回复我是2014年的应届毕业生,和河北一家企业签订的三方协议
1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