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12月份开女士摩托车被抢车,脸部大面积擦伤,警察说属于抢劫加伤人罪 我在去年12月份开女士摩托车被抢车,脸部大面积擦伤,警察说属于抢劫加伤人罪。警察逮捕犯人后,案件也提到了法院,但是我们却不知情,也不知道判决的结果,甚至连基本的赔偿都没,请问现在该做些什么?是否要请律师提出民事诉讼还是?
2015-06-24 11:24 ask201……(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开宏律师 2015-06-24 11:41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请直接来电联系。
2 110网律师 2015-06-24 11:52
你好,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刑事完结后单独提出民事诉讼,建议尽快委托律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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