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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合同法 离职问题
有关合同法 离职问题 去年我跟一个私利学校签约了3年的合同,然后2月份被调到分校去了。我觉得实在待不下去,而在4月25号提交了辞职信。一个月后分校的校长就说让我有课时去学校,没课时可以不用去学校,我也就答应了因为她老师还没请到九当是帮个忙,不过她一直没跟我讲明接下来的工资怎么算,好几次问她都没给我明确答案,说是要听总校的。现在过了一个半月了分校校长四月分的工资还拖欠我500,还告诉我如果我要走,总校的要求我赔偿三个月的损失费。(总校和分校4月25号我都提交了辞职信,工资是分校给的,还交了3个月的养老保险)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不干了能拿回我自己的劳动所得工资吗?还有保险。
2009-06-12 15:36 wzl522……(浙江-温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06-12 15:39
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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