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自愿交往,由于时间久了,发现彼此不适合,女方提出分手 男女双方自愿交往,由于时间久了,发现彼此不适合,女方提出分手,男方在和女方交往时,由于女方没工作,所以男方经常给女方生活费,请问男方有权利向女方索要赔偿吗?或者起诉女方诈骗吗?
2015-06-24 02:10 ask201……(西藏-拉萨)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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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未婚,交朋不谨与一男子相识,接触一段时间发现双方不适合,提出分手,男方以上女方单位闹来威肋,女方
2个回复未成年人和青年人谈恋爱了,相处后女方发现双方并不适合在1起,因为1些争执而想要提出分手
4个回复男女双方都计划结婚了,却因为争吵,男提出分手,但是此时女方正好发现怀孕
3个回复男女双方谈恋爱,自愿发生性关系.后来因为一些家庭因素,女方提出分手,但她怀孕了,
6个回复男女交往近两年,两年里女方一直居住在男方家,近段时间由于男方总是对女方大打出手
0个回复您好!男女双方已订婚,女方还怀孕了!男方提出分手!作为女方可不可以向法院起诉男方
0个回复男女双方没有财产、房产,没有小孩。是女方提出离婚的,双方都自愿的
0个回复男女双方相亲认识,女方欺瞒病情,男方提出分手要回彩礼,女方拒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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