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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供证据,法官说过了举证期,法官不收,怎么办?
我提供证据,法官说过了举证期,法官不收,怎么办? 我父母的股票钱,在他名下我操作炒股,我们离婚,他要分一半,我提供证据,法官说过了举证期,法官不收,说要判结果了我们俩各一半,法官判的这不是怨假错案吗?我该怎么办?
2011-03-27 21:09 ly-919(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3月27日 21时46分
你对判决不服,可以在15日内进行上诉维权.
2 孙新律师  2011-03-27 21:16
法官是不是已经给你们举证期?是法官指定的,还是你们自己商定的?
开庭是不是已经结束了?
你们双方均同意离婚了?
3 谷友军律师  2011-03-27 21:27
那你就先坚决不离,如没有特殊情形,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不会判离。
4 孙新律师  2011-03-27 21:28
过了举证期就不能在提交证据了。
5 孙新律师  2011-03-27 21:33
案子的举证期间确实是有规定的,双方约定或法院指定,过了举证期间,法院是可以不收证据的,但若是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坚持不离的话,法院一般不判离
6 风志律师  2011-03-27 21:38
你是否同意离婚?法院开庭时给双方举证期了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详情可来电咨询。
7 孙新律师  2011-03-27 21:42
如果给您指定了举证期限,逾期不举证,法院可以不收取证据材料,除非对方同意质证。
8 赵江涛律师  2011-03-27 23:51
先坚决不离
9 李同红律师  2011-03-28 16:33
举证期间是有规定的,双方约定或法院指定,过了举证期间,法院是可以不收证据的,您可不同意离婚,待再次起诉时提交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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