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离婚的女人,为了给幼小的女儿一个稳定的像样的家,我和现在的他未婚同居了 我是一个离婚的女人,为了给幼小的女儿一个稳定的像样的家,我和现在的他未婚同居了!原本想在一起一年和则领证好好过不和就分开!头一年还算相安无事,但我数次提出登记,他都用别的话唐塞过去。两年前,跟他回了老家居住,为了翻新旧屋,也为了证实我是想和他好好过日子,我毫无保留地花了我所有的积蓄,十二万左右!这时起,他原形毕露,经常无缘无故大发脾气,摔摔打打骂骂咧咧是家常便饭,更可恶的是动手打我,并不止一次地赶我们娘俩走!口口声声,房子是他的,家是他的,他愿怎么打砸我管不着,钱是他挣的,给我花是可怜我,不给我花,理所当然!让我光屁股混蛋!!!近来,又因为一点小事,兴师动众,很过格地做了许多事让我身心受到巨大伤害。眼睛充血,手指肉破着大口,身上无数处因为他的拳打脚踢而浑身疼痛。他再一次逼我领着孩子光屁股走人。请问,我如果想要跟他分手,如何才能给我们母女争取到更大的经济保障!因为他的经理管控我们娘俩真的是身无分文.!!!
2015-06-23 19:26 ask201……(山东-威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刘丰律师 2015-06-25 15:30
虽然你们未登记结婚,但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纠纷是可以起诉解决的,你花的十二万装修钱可以向法院主张对方返还的,另外对方再对你实施暴力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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