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经济法律咨询
土地纠纷赔偿
土地纠纷赔偿 你好,我家25年前在我们村前面的河边荒地开荒了将近2亩的耕地,之后一直耕种到现在,现在村里面说要在河边搞旅游,只给我们1000元青苗费补偿,未经我们同意,他们现在已经强行把我们耕地上的农作物推掉然后在上面施工停车,我们要求赔偿,但是他们说我们没有土地证,只给100元的赔偿,请问我们更重了二十几年的耕地,使用权到底归谁?我们家能否可以要求更多的赔偿?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法律条文做依据和支撑?谢谢~!
2015-06-23 12:52 秦勤勤(广东-深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雷衍祥律师  2015-06-23 13:20
只给1000元青苗费补偿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起诉村委会。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