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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闯红灯 撞倒骑车过马路的人
电动三轮闯红灯 撞倒骑车过马路的人 2015年6月22日早上,我公公62岁骑车过马路(绿灯、斑马线上)被闯红灯过来的三轮车撞倒。(一辆998元的自行也坏了)三轮车师傅跑了被好心人追回,交警已经来看过了。但是现在公公在医院观察,他一会回家取几百然后又回去取几百,才几十元我们垫付了,公公才住到医院。住院以后,三轮车师傅就没出现了,打电话也接了。不知道后面怎么处理,应该申请那些的赔付?
2015-06-22 21:16 like高(四川-成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5-06-22 22:40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2 张  静律师  2015-06-22 21:22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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