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 有一经济类情况:一两人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利用便利,以公司是下岗职工劳动企业的名义,在国家财政部门、就业部门获得批准,在银行得到贷款一百多万,又以个人名义借支大部份给公司,收取利息。请问他是否犯罪了
经查,贷款是个人名义,但财政和就业部门是公司的名字,且财政部门已贴息到款了一次
经查,贷款是个人名义,但财政和就业部门是公司的名字,且财政部门已贴息到款了一次
2011-03-26 17:36 真永远(四川)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4-10 09:21
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