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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权
如何维权 乙方原答应用土地换我家的这块地当做建筑用地,但几年下来一直没有履行承诺,并于今年2月在上面建房子。我一气之下跑去阻止建房要求他履行承诺,发生口角,他们把我按倒在地面。离我有一定距离的老太太太激动摔倒断了骨头,治疗了20万左右。镇派出所来人并做了笔录,这几天警察局打电话要我把证据交上去,听说要抓人。我主动去协调,对方要我们出10多万,并要求把那块地给他们。我当然不愿意,我并没有碰那老太太。请问现在我该如何是好?有律师建议我外出几天躲,说怕警察以此我借口拘留我再强迫我家和解。有的律师说没用。现在我要做哪方面的准备,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乙方家境厚实,有钱人家。
2011-03-26 16:17 春风22(湖南-长沙)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26 16:24
先躲几天
2 110网律师  2011-03-26 17:33
你如果确实没有碰过那个老太太,当然就无须承担责任.法律上讲究因果关系,当且仅当你的行为导致了对方的损失才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那个老太太是自已摔倒,那她的伤或者损失就应由她自身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情况确实如你所述,你不用躲,事实终归会查清的.警察也不能随便抓人.如果是你做的,是躲不掉的.
另外,对方现在趁机要你的土地的行为在法律上已经构成诈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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