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跟我借20万,用价值40万的房子做抵押。1.我们一起去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2 朋友跟我借20万,用价值40万的房子做抵押。1.我们一起去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2.我们一起去公证处办理公正委托手续。 1:做完抵押登记后,他如果再去用房子跟别人借钱,房产部门是否还可以给他办理抵押登记。 2:如果他房子已经抵押给别人,我去房产局是否可以查询出来? 3:他就是不还钱的话,我是否可以直接将房子过户? 4:他不能还钱的情况下,我是否可以申请法院将房子判决给我?从起诉到判决多久可以完结。?
2015-06-22 11:47 ask201……(黑龙江-大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6-22 13:57
你好!一定要做抵押登记,目前最稳妥的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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