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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司可以告我挪用公款罪吗?
请问公司可以告我挪用公款罪吗? 2008年底因为业务需要我从公司借出2万余元(共两笔款项,一笔的借条还在,一笔的已经不在了),当时借条(此借条还在)上注明是2009年3月底归还,可由于自己的疏忽在3月的时候钱被我搞丢,但是由于我一时大意没有报案也没上报公司,直至今年6月9日才归还给公司,我想请问这样的情况,公司可以告我挪用公款罪不?还有公司的处罚通知上说不移交公安机关,我想请问这样以后公司再拿这事告我的话,我该怎么处理?
2009-06-11 12:52 yyzh22……(四川-攀枝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6月11日 13时33分

 不构成挪用公款。你是通过正当手续从公司借钱,只不过是归还时间晚了,不符合挪用公款的特征。
2 张进军律师  2009-06-11 13:04
根据你的材料来分析,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3 110网律师  2009-06-11 13:13
如情况属实,则不应为挪用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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