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民事法律咨询
那个部门受理
那个部门受理 我在一个单位上班4个月,未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面试的时候口头说试用期为1-3个月,我是在第2个月填了一份转正单。但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上保险。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我可以去申请仲裁吗?要去那个部门?
2011-03-25 15:48 ISv9771(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3-25 15:53
1、你手头要有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仲裁或投诉,去劳动部门。
2、可要求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保险。
2 李同红律师  2011-03-25 15:57
在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3 孙新律师  2011-03-25 16:39
可以,劳动仲裁委员会。
4 许海峰律师  2011-03-25 16:44
属于未签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你可以到企业所在区县劳动局去申请劳动仲裁。
5 孙新律师  2011-03-25 18:1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直接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理。
准备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6 孙新律师  2011-03-25 19:38
可以申请仲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 祝永根律师  2011-03-25 20:43
你好!
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双倍的工资!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