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暑期工,当初和用人单位签的订合同中规定了这一条 您好,我是一名暑期工,当初和用人单位签的订合同中规定了这一条“如果考核通过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离职需要赔付置装费及员工带训工资和训练员工资”但我至今仍然使用的是带训的牌子,请问能否根据这一点,离职时避免赔偿,暑期工是否是非全日制工,按劳动法规定非全日制工一天的工时是4小时对吗?
2015-06-21 11:31 ask201……(福建-福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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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复您好,我是一名商品促销员,于2009年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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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复您好,我们都是签订的是无规定期的合同,但是现在单位要求全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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