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强拆民宅 现在政府为了所谓的新农村建设,以很低的价格赔偿强要拆掉我们住的房子,然后在这块地上盖上新房子,说是商品房,然后再让有钱买的公众去买。之前有条街是30多块钱赔偿,1000多出售,现在轮到我们住的这条街了。当然,我们都是这块土地上住了几十年,没有什么土地使用证。请问我们该怎么做?需要找谁求助?
2011-03-25 14:56 fengsu……(山东-菏泽)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于柱律师 2011-03-25 15:41
如果你们的居住是违法,没有合法手续的,你住100年也是违法的,还是可以收回的,如果你是合法居住的,应该补偿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