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通过住建部门用其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作抵押已从银行贷款500万,现该公司向国土部门再申 某公司通过住建部门用其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作抵押已从银行贷款500万,现该公司向国土部门再申请用该建筑占用的土地再贷款,请问在未解除原贷款的情况下国土部门能办理土地抵押登记吗?如可办应注意哪些问题?
2015-06-20 16:02 1434786697(贵州-黔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唐羽生律师 2015-07-03 17:17
不能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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