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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和男方在孩子四个多月时经过法律离婚,离婚书上写着男方每月给孩子一千块钱抚养费
你好律师,我和男方在孩子四个多月时经过法律离婚,离婚书上写着男方每月给孩子一千块钱抚养费 你好律师,我和男方在孩子四个多月时经过法律离婚,离婚书上写着男方每月给孩子一千块钱抚养费,但是到现在已经离完婚半年了,就给汇了三回抚养费,我管他要抚养费,他以个总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请问我可以向法院申请收回探视权吗
2015-06-20 11:21 ask201……(黑龙江-黑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晓雪律师  2015-06-20 14:41
 您好,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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