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合同中没写明“房修基金”“燃气开通费”是否含房价里,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我在今年4月份通过中介签定一份二手房交易协议,协议里只写了“房价+车位+储存间”净得价款,(成交价比市价偏低),由于签的比较急,“房修基金”、“燃气开通费”没考虑到,回家整理资料才发现有这两笔费用,请问这两笔费用应由谁来承担?国家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条文规定呢
2015-06-20 10:49 我是110-……(江苏-扬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成红五律师 2015-06-20 15:49
根据原合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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