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 你好,我于去年同两家工厂一起申请了贷款,到银行签合同时说好是每家贷款5万元。后来银行发贷款时只同意贷款10万元。其他两家觉得钱太少了,于此情况,我与其他两家工厂签订了一份协议书,说明还款时与我方无关。可是今年要还款时有一家厂的老板由于欠钱太多跑了,请问我需要付银行贷款吗?注明:我方未收到银行贷款的任何一分钱。如果银行要我还款的话,我因没有收到钱,现在要还款,那我的损失又向谁要。
2011-03-23 18:15 hattil……(浙江-湖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23 22:00
关键看当时的贷款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你有签字的话你应该承担责任,而实际没有用于你的工厂,你应该负担举证责任,如需帮助请联系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