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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领结婚证的婚姻已有4年多,无小孩,金钱全部在女方手上,性格不合分手的话,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没有领结婚证的婚姻已有4年多,无小孩,金钱全部在女方手上,性格不合分手的话,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1年办理酒席,给了彩礼8万,外加首饰1.8万左右,结婚证嫌弃我家里没有楼房一直拖着不愿意领,婚后每年多余的工资年底全部交于女方保管共计9.4万,现在感情破裂,如果分手的话,我该怎么办?哪些钱能要回?
2015-06-19 09:08 gudong……(江苏-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6-19 09:11
可要求返还彩礼及工资。
2 110网律师  2015-06-19 09:12
你好!
    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初步判断,可以考虑起诉适当返还礼金,需要可以电话咨询我,谢谢!
3 110网律师  2015-06-19 09:13
你好,你可以选择进行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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