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拖欠最后一个月工资两个月未支付 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离职,在4月17日办理完交接手续,到目前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最后一个月工资,并且未给办理社保转移及离职证明,造成本人无法继续寻找新工作,劳动合同中规定离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离职工资并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请问,现在公司是不是已经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我应该怎么处理,是否有违约补偿金。
2015-06-18 14:20 514667……(吉林-长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6-18 14:26
你好,这样的情况你可以进行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