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贷款房产抵押到期未经过本人同意又续贷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爸爸在2010年时和别人一起在邮政贷款17万,是用我爸爸的房产证做的抵押,还款人是别人的名字。按规定是在15年9月还完,可就在还未还清贷款时,还款人未经我爸爸的同意又向邮政贷了14万,我想问一下信贷员做法对么?他们说有一个第一次需经本人签字,第二次就不需要本人签字,这个说法做法对么?我们应该怎么维护我们的权利?
2015-06-18 11:35 小燕子128(山西-临汾)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06-18 11:40
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可以不用承担的
2 孙新律师 2015-06-18 12:12
这个做法不对,
相关法律问题
老公不经过我以共同的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了小额贷款但是房产证没有给他
1个回复抵押贷款在没经过本人同意更改房产法人合法么
5个回复抵押车小额贷款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偷开走了。
0个回复我用名字帮别人贷款,抵押用他自己的房产,要是到期还不上我需要承担什么样责任
0个回复别人用我的身份证担保贷款5万元,到期后,他没经过我同意又私自续款5万元
2个回复朋友因信誉不能向银行贷款,用自己名下的房产抵押担保委托我向银行贷款,如朋友不能如期归还利息本金,本人
1个回复我老公未经过我同意拿了家里的房证(房子有贷款,房证上名字是我的)拿出去抵押给个人借了五万块钱
4个回复公司法人主体没有经过股东同意擅自抵押财产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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