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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公司向别家公司写据欠条
代表公司向别家公司写据欠条 欠条
   甲公司欠乙公司:XX元,定于X年X月X日还清。
              落款为甲公司:XX代
              时间:X年X月X日
    甲公司因为其他原因未还清欠款,现在乙公司直接将甲公司的XX状告,法院要求甲公司员工XX举证,由于当时欠条未加盖公司公章,请问下现在该列举哪些证据来证明这些钱不该甲公司员工XX还。
2011-03-22 14:01 Dior(四川-成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22 14:05
对方诉讼主体错误,被告应该是甲公司。你只要主张不是个人所欠就可以了。
2 110网律师  2011-03-22 14:09
当初写欠条时公司是否有授权是否有公司认可  为何欠条由XX来签写
3 喻远军律师  2011-03-22 21:41
应当向公司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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