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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八个多月,女方向男方(我)提出离婚,给予女方彩金彩礼能要回吗
结婚八个多月,女方向男方(我)提出离婚,给予女方彩金彩礼能要回吗 结婚八个多月,育一子未满月女方无理由回娘家,抛夫弃子至今未回家看望,现在女方提出离婚将我告上法庭,我能不能让女方将结婚所给予的彩金彩礼要回
2015-06-17 11:03 叶然繁华77(江苏)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6-17 11:05
登记结婚后,一般是不予退还彩礼的。
2 葛涛律师  2015-06-17 11:09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3 陈爱洲律师  2015-06-17 12:40
你好,如果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彩礼一般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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