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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丈夫黄没离婚,与人同居多年并生有一子,期间很少回家
你好。请问,丈夫黄没离婚,与人同居多年并生有一子,期间很少回家 你好。请问,丈夫黄没离婚,与人同居多年并生有一子,期间很少回家,只是偶给原配孩子零花钱,现在黄做生意欠债跑路不见,这债务要原配妻儿负责吗,同居的人是否有责任?
2015-06-17 10:09 ask201……(广东-汕头)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晓雪律师  2015-06-17 10:13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可以视为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 110网律师  2015-06-17 10:21
您好,可视为夫妻婚后共同债务。
3 刘祖虎律师  2015-06-17 10:28
属于夫妻婚后共同债务
4 110网律师  2015-06-17 10:58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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