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 我于2010年7月1日和一女的登记结婚 结婚不久女的就走了 至今下落不明 但在前不久知道那女的已于2009年9月15日在另一县市登记结婚 现在我和那一个男的都想和那女的解除关系 我们到法院 法院告诉我们这需要以公告的方式才能办理 不知是否如此
2011-03-22 08:10 xeU4219(四川-德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1-03-22 08:11
起诉,公告送达
2 110网律师 2011-03-22 08:11
如果找不到女方,只能公告送达
3 朱君秀律师 2011-03-22 08:18
答:向法院去撤销之诉。